福安市文化馆(规划)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编号为HCZB(宁)2015- 094 号的福安市文化馆(规划)装修设计已由福安市发改局以安发改(2014)233 号文和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装修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安市文化馆(规划)装修设计;
2.2. 建设地点: 福建福安市溪北洋中心区环津路(原马山路)旁 ;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馆为2层,建筑面积3855.8平方米,设九个单元,十七个展区(详见设计任务书),其中室内消防(纳入土建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1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7工作内容:创意策展、深化方案设计、布展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7.1、设计:
(1)创意策展:根据主题、内容框架要求等,针对室内布展总体策划、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等具备功能、综合运用等多功能、智能化规划馆的全部设计内容创造性的提出创新创意方案(含估算)。
(2)深化方案设计:中标后,根据招标人对方案的深化及完善要求,逐轮对策展方案进行深化、完善(含估算调整),通过招标人批准。
(3)建筑装饰设计:布展区域内建筑装饰(含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空调末端、安保监控以及与主体建筑已实施的消防、安防系统的衔接处理等)设计方案;
(4)布展设计:展台、、多媒体(含相关影片制作方案)、互动项目、艺术装置、智能导览系统等布展设计方案。
(5)布展文案编制。
(6)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3.本工程计划于 2015年 1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企业;
4.2负责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岗职工且具有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备相关装饰(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 10 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仟元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装饰(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00万元,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0万(包干价)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福安市 新华中路 2 号 ,邮编:355000;
电话: 18759387169 ;
联系人: 石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5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5305931288,传真:0593-2513500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 10 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
联系电话: 0593-2130366。